|
商标异议/答辩需要提供的资料:
商标局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,对符合商标法规定的,予以初步审定,并予以公告,公告期间为3个月(即为异议期)。
在三个月异议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对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。
被异议人自收到商标异议书副本三十天内答辩,被异议人限期不答辩的,不影响商标局的异议裁定。
商标局异议裁定成立的,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。
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成立的,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。
★ 委托我们公司代理异议申请的,委托人需提交以下材料:
1.《商标代理委托书》(企业加盖公章;个人签字或盖章);
2.引证商标(如异议人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等);
3.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。
证据资料:
(一)异议人在先商标使用权利的证据,包括广告推广发票,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;
(二)使用该商标产生的影响和经济利益,获得的各项奖励和荣誉,社会反响和认同度等证据.
(三)异议人企业历史和发展历程说明,证据最好是原件,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,可视同原件。
★ 委托北京申达知识产权公司代理异议答辩申请的,委托人需提交以下材料:
1.《商标代理委托书》(企业加盖公章;个人签字或盖章);
2. 答辩材料
特别注意:异议期限为被异议商标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。
答辩期限为被异议人收到异议书副本三十天内。
选择我公司的6大理由:
1、我司收集完客户的申请材料后,第一时间由内部专家审查,为您的案子把关,然后及时递交商标局,这样和外地代理公司比起来节省了递交材料的时间,商标申请的最小差值以日为计算单位,早一天申请注册,争取早一天的申请日,会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。
2、公司设有专家研讨组,对于疑难性案件进行分析,给出解决方案。将注册风险降到最低。
3、公司对于客户的商业机密的保护,有着一整套完整的措施,紧密的保护了客户的知识产权。
4、供职于公司的代理人都是法学专业和理工类专业毕业的高素质人才,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和应用达到了非常熟练程度。
5、公司的稳定性,我司是商标局备案的合法代理机构,7年来一直致力于知识产权代理工作的发展和研讨,公司专注于企业文化的进步与企业发展策略相结合,与多个国家代理机构有着紧密合作往来。
6、我们本着“成就客户,卓越建达”的态度经营!“选择建达,申请必达”是我们的实力也是我们对自己工作的严格要求!
|